河南体育学院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管理规定(试行)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
2、坚持以“德”为主,选拔思想素质高,敬业精神强,乐于奉献的教练员。
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业务能力强,具备创新意识的教练员。
二、招聘条件
敬业爱岗,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作风正派,能完成目标任务,坚持一线执教。
三、教练员职责
1、拥党爱国,热爱领袖,紧跟党走,热爱祖国,高举旗帜,为国争光,坚持党和国家利益至上。
2、爱岗敬业。忠诚体育事业,以事业为重,处理好事业和家庭的关系,忠实履行教练员职责,培养更多优秀运动员。
3、加强学习。学习专业理论,加强业务研究,善于总结规律,掌握本项目国内外发展动向和先进理念,提高执教水平。
4、科学施训。主教练负责运动员调整、训练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高点定位,因材施教,善于运用高新科技,不断改进和创新训练方式和手段,讲求实效。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言传身教,在训练学习生活中做运动员的表率,建立健康的教练员运动员关系,坚决反对潜规则。
6、关爱队员。尊重爱护运动员,关心运动员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严慈相济,做运动员的良师益友,不打骂和侮辱运动员。
7、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总局规章制度,带头遵守队纪队规,遵守赛风赛纪。杜绝兴奋剂,不弄虚作假,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8、清正廉洁。秉公用权,不在运动员选拔、确定运动员参赛资格等方面以权谋私,不接受运动员和相关单位的钱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恪守职业的廉洁性。
9、文明礼仪。在公共场合注重仪表风范、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10、维护形象。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在自媒体发表不当言论,树立教练员良好公众形象。
四、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河南体育学院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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