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竞赛等工作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训练水平重要标准,是展现教学训练水平的窗口。竞赛训练处是我院训练、竞赛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为了明确其管理职能,加强我院竞赛、训练工作的规范管理,对竞赛训练处的主要职能作如下规定。
一、负责院省级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的协调、组织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学院常设代表队训练、竞赛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
三、负责学院常设代表队的管理以及我院学生运动员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院校比赛、河南省大学生运动会及省高校各单项竞赛的组队、训练、比赛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省体育局和所属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科研所完成好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任务。
五、负责协调省教育厅和其他高校完成好全国大学生运会、全国大学生比赛和河南省高校比赛等任务。
六、负责学院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体育竞赛的协调工作。负责学院承办的省内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
七、负责学院代表队参加国内、省内各级、各类比赛代表资格的认定、注册及交流。
八、负责学院常设代表队训练竞赛经费以及社会赞助的训练竞赛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九、配合教务处及各系做好学院常设代表队运动员参加大型比赛集训期间学生请假、课程的补、缓考的审批工作。
十、负责学院常设代表队教练员外出学习和培训工作。